《繁花》编剧那儿的纠纷又增添了确凿的证据,两段录音致使这场行业内部隐藏的规则显现出来了,存在着抄袭创意以及凭借资本进行压制的情节,这样的情况比那部电视剧本身更让人心里发怵。
录音证据与法律反击
有编剧古二所曝光的会议录音,其中明确提到,汪小姐创业线核心框架是由他提出的。在该录音内,清晰可听到讨论阿宝股票操作逻辑时,古二详细地阐释了“资金对敲”的具体设计,而对方给出回应称“这个方向可以用”。这些细节跟剧中所播出的情节高度契合,成为了剽窃创意的直接证据。
当面对指控时,制作方仅仅发表了声明,声明内容为“支持依法维权”,并且没有针对那位编剧的录音真实性提出什么不同意见。编剧秦雯快速地向法院提起了那场关于诽谤的诉讼请求,要求古二进行公开道歉,同时还要赔偿所造成的损失。而那种回避实质问题,转而对维权者展开攻击的做法,在业内被当作是标准的危机公关套路。
行业惯例与维权困境
在影视这个行业领域当中,那些有名的导演团队常常会借着“创意讨论”这样的名义,去召集好多位编剧来参与脑力方面的激烈碰撞。依据2023年中国编剧协会所做的调查显示,有78%的编剧曾经参与过没有合同保障的前期创作过程,在这其中超过六成的编剧最终都没有能够获得署名。这样的一种模式已然变成了筛选创意的一种价格低廉的渠道。
当编剧作出创意贡献之后,常常会被告知“风格不符”进而遭到替换,因为缺乏书面证据,所以维权极其困难,就算存在会议记录,法院一般认定“创意概念不受著作权保护”,除非能够证明具体情节文字被直接照搬。
署名制度的漏洞
如今影视的署名规则存有鲜明的缺陷,依据《电视剧字幕管理规定》,唯有“直接参与剧本创作”的人方可署名编剧,然而“直接参与”的定义含混不清,在实际操作里,制片方握有最终的决定权,常常把有突出贡献之处归为“策划”或者“”“顾问“之列。
更为严重的是“剧本医生”这种现象,也就是未署名的编剧去负责修改剧本当中存在的漏洞,然而却没有办法主张任何方面的权利。在古二案例里,他宣称自己修改了Lily复仇动机那儿的多处逻辑方面的缺陷,可是这些所做出的贡献因为没有形成最终的台词,所以难以进行举证。
资本博弈与权力失衡
附着巨大利益的一线导演项目,新人编剧为获机会常接受不公平条件,王家卫团队凭其艺术水准享有极高声誉,此光环效应令许多编剧愿冒险参与无保障合作,这种权力不对等致使创意剥削长期存在 。
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投资方,往往有着将对资源朝着明星、导演进行倾斜的倾向 ,处于前期创作环节的编剧,其付出的劳动常常被视作能够被替代的一种成本 ,在项目取得成功的时候,各方吵着争抢为功劳归属而起纷争 ,在项目遭遇失败之际,编剧却变成了承担责任的对象 。
行业生态与变革呼声
编剧权益受损遭遇到这样一种状况,引发了一连串的反应,导致许多专业资深编剧,在面临没有合同给予保障创作会议时,开始选择拒绝参与创作会议,于2023年10月,五十余名编剧经过商量联名发出呼吁,要求行业建立黑名单制度,对抗那些有着屡次侵权记录的制片公司。
于一些年轻编剧而言,已然开始采用“创作留痕”这一策略了,乃是借助邮件对每次的创意贡献予以确认,或者运用时间戳存证平台进行证据的固定。与此同时,专业编剧经纪公司呈现出兴起之势,正切实改变着个体编剧面对大公司之时那较弱的地位。
维权路径与未来展望
专家提出建议,编剧需看重前期合同,清晰约定创意贡献认定标准,在参与讨论期间,借助邮件总结会议内容,要求对方确认,以此形成证据链条,碰到侵权状况,要及时去寻求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协助。
依据《文化产业促进法》修订草案被递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议这一情况,创意工作者权益的保障有了得到强化的可能性。该草案打算作出规定,在任何进行创意讨论的环节里所产生的具备实质性意义的贡献,都理应获取与之相对应的报酬,不管最终是否会被采用。如此一来,极有可能从根源上对行业生态予以改变。
这起纠纷映射出从事创意工作的人所遭遇的常见艰难处境,在艺术碰上商业时,原创的价值究竟要怎样去衡量,你有没有过为了坚守自身权益而被别人视作“刺头”的情况,欢迎于评论区去分享你的经历以及观点,可别忘了点赞来支持原创维权 。